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建立和实行分类施保。各县(市、区)要尽快建立城乡低保分类施保分类管理制度,出台城乡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分类救助实施办法,确定分类施保的范围、对象、标准,制定可操作程序,确保落实到位。
  各县(市、区)民政局低保中心要建立对乡镇(办事处)低保工作的定期抽查制度,每年组织各乡镇(办事处)互查。乡镇(办事处)对社区(村委会)低保工作定期检查,真正做到动态化监督管理。
  (六)建立低保待遇渐退制度
  积极探索低保待遇渐退机制,通过创业再就业提高城乡低保人员的收入,逐步减少享受低保待遇人员数量。建立健全城乡低保人员就业援助机制,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城乡低保人员通过就业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要积极协调劳动就业部门通过就业援助,为就业困难的低保对象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实现再就业。要大力扶持城乡低保人员初始创业,按照安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安发〔2009〕4号)文件要求,对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人员,首次申领工商执照创业后,家庭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保留低保待遇一年不变,鼓励他们不拘形式、自主创业。
  要把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攻坚的政策、老区促进政策和新农保政策相衔接,通过实施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开发和加入新农保,提高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标准。
  (七)健全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数字化、信息化管理
  加强对城乡低保档案的管理,健全完善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制度。低保档案原则上分为公文类、审批类和日常管理类。低保对象审批档案要实行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分类管理。做到专人管理,按期整理,内容齐全,存放整齐。低保对象审批原始档案由县级民政部门保存,保存期限按照省民政厅、省档案管理局的规定执行。乡镇(街道办事处)或低保经办机构负责管理低保对象台账、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活动记录、民主评议会议记录、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登记和日常入户调查材料等部分档案。
  开展数字化管理试点,建立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业务信息平台,综合和整合各项低保工作信息,使低保管理工作从粗放化向精细化转变,由手工操作向信息化转变。
  (八)建立低保补助资金“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制度
  建立对县(市、区)城乡低保工作的考核奖惩制度。采取“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办法,将上级分配补助资金与补助地区的城乡低保工作绩效等情况挂钩,其中城乡低保工作能力建设是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形成动态调整、奖惩分明的资金分配机制,进一步发挥好上级补助资金的杠杆导向作用。以此促进各地加强低保工作,保障低收入群体的权益,规范低保操作程序,建立动态、有序、科学的低保管理机制。
  (九)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