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简并普通发票票种、统一普通发票票样工作的通知
(苏国税发〔2010〕176号)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精神,结合我省国税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简并后的票种设置
按照发票的填开方式,我省国税系统将发票简并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发票名称为“江苏省××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江苏省××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江苏省××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一)通用机打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分为平推式发票和卷式发票。
平推式发票按规格分为210mm×297mm、241 mm×177.8 mm、210 mm×139.7 mm、190 mm×101.6 mm共四种。票面除“发票名称”、“发票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行业类别”印制内容外,其他内容全部通过打印软件进行控制和打印。
卷式发票按规格分为:127 mm×57mm、127 mm×76 mm、127 mm×82 mm共三种。
(二)通用手工发票
通用手工发票为百元版1种,规格为190mm×105 mm。手工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三)通用定额发票
通用定额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壹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四种面额,规格为175mm×70mm。定额发票联次为并列二联,即存根联和发票联。
(四)保留的票种
继续保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银行代收费发票”。
二、相关管理措施
(一)大力推广机具开票
为了适应简并票种和数据采集的需要,对经营额较大或通过计算机实施企业管理的纳税人,应引导其使用机打发票。省局已统一开发了网络开票软件,各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用票单位应积极使用网络开票软件,实在有困难的也可使用原有的开票软件,但须将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