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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节能目标三级预警调控响应措施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节能目标三级预警调控响应措施的通知
(安政办〔2010〕1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我市“十一五”节能目标,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责成安阳等省辖市启动节能目标Ⅲ级调控预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0〕162号)要求,现将我市启动响应措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实行节能预警月报制度。市统计局要加强能耗指标统计监测分析,于每月8日前向市节能减排办公室提交上月能耗指标统计数据,市节能减排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综合能源消费量、高耗能行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等趋势进行监测分析,及早发现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凡列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环保厅等部门2010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豫政〔2010〕11号)的企业,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应立即实施关闭或停产治理。对列入今年关停淘汰目标任务的安阳市长富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汤阴县寿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滑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汤阴县莲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四家企业,有关县(市、区)政府要立即对所属企业实施断电停产,并在规定时限提前淘汰关闭,全部拆除到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局负责监督检查,并加强对已淘汰企业的“后管理”,防止死灰复燃。同时,市工信局要于9月20日前,甄别并提出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名单。

  三、开展对重点用能单位拉网式排查。市发展改革委要组织安阳市节能监察中心结合今年节能监察计划,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开展对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和电耗及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进行拉网式排查,9月20日之前完成。各县(市、区)要针对排查结果并结合当地实际,明确调控的重点企业名单及具体调控时序安排。对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和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的企业实施限产、停产改造。

  四、严格控制供电量增长。各县(市、区)要重点压缩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的供电量,以及钢铁、电解铝、铁合金、铅锌冶炼、水泥、焦化等产能过剩行业能耗超标企业的供电量。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电力能源消费的监控,并引导高耗能企业和用电大户合理安排生产周期及调整检修时间。必要时,对其限产、限电。各县(市、区)政府要提出具体企业名单、限电量和顺序安排,提前通知供电部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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