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安阳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10〕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制定的《安阳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安阳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重金属污染问题逐渐凸显出来,污染事件频繁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健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有效预防和处置重金属污染,保障我市环境安全和保护群众健康,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2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管,以保障环境安全和保护群众健康为目的,提高健康危害监测和诊疗能力,依靠科技进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重点区域、行业综合整治,扎实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正确处理重金属企业污染防治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切实维护好、保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以下简称重金属排放企业)的重金属污染状况和周边区域环境隐患;确定重点防控区域、行业和高危险人群,出台分类环境管理政策,实施综合治理,集中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消除重金属污染隐患;逐步建立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及应对机制,使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