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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安政办〔2010〕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城镇居民生活状况及变化情况,更好地满足市委、市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科学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民政部和全国总工会的统一部署,决定于今年7-10月在全市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项调查的目的。一是更好地了解我市城镇居民家庭的收入、消费等基本情况,为党和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提供科学准确的信息支持,为“十二五”规划的制订提供基础资料;二是为2011-2013年城镇居民住户调查提供基础样本框;三是监测城乡统筹发展现状,为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参考资料;四是利用调查的分层信息,改进样本轮换方法,提高常规住户调查样本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二、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系统性和政策性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经费保障和组织实施工作。此次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为地方任务,所需经费由地方政府负责解决。调查工作由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安阳调查队组织,各县(市、区)主管统计工作的县(市、区)长为本行政区内调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统计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发改、财政、人劳、民政和工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协调,尽职尽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调查任务。
  三、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配合统计调查部门搞好抽选调查户的工作,并选派有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协助入户访问、登记调查问卷,各基层派出所及社区要无偿提供调查所需的图表,住户名册等资料。被抽中的调查户应积极配合,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调查问卷。被调查职工所在单位应大力支持,为职工提供时间等方面的方便,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各县(市、区)要严格遵照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2010年全国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制度》要求,切实保证调查结果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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