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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四、修订完善预案,确保应急到位

  各县市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要组织森林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作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应急到位。省、州发布预警信息后,相关县市要迅速响应,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预案修订过程中要明确林区村寨、学校、重要目标等的安全防范措施、避险路线、预警信号等具体事项,为科学扑救、及时扑救、有效扑救提供保障,确保林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强化火源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火源管理是做好森林防火的前提和核心。各县市要在抓好经常性预防的基础上,以大力推进“两项制度”为重点,切实抓好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一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防火工作。在高火险区,对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监护;对林区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凉山州林区施工单位森林防火管理办法》进行监督,落实防火预案和签订责任书;要结合实际,全方位强化野外火源管理,采取超常规措施,抓住重点环节,搞好重点督查。二是要加强生产用火指导,严格执行林区野外生产用火审批制度。在防火期内,要派专人对重点火险地段入山路口严防死守,工作人员要凭证入山,严禁入山人员携带火种上山。三是要结合本地实际,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划定戒严区、规定戒严期,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因责任不落实、野外火源管理松懈,导致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县市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肇事者、片区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各级政府及林业局、林业场站所、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旅游区要按照防火扑火工作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组建能够适应现代防火扑火工作需要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对防扑火队伍要充实力量,优化装备,强化训练,提高快速反应和综合作战能力。

  要认真落实“打早、打小、打了”的要求,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三出动”的原则,指挥人员、扑救人员、办案人员同时出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要实行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和就近就地组织人员及时扑打的原则,把小火当作大火打,把火灾控制在始发阶段。凡是重点林区、重要地段发生的森林火灾,县市委书记、县市长、乡镇长要亲临火场指挥。要规范扑火前线指挥部的工作机制,确保扑火决策的科学性、扑救工作的有序性,做到科学扑救、有序扑救、安全扑救。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火灾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需要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对受火灾威胁的群众,要及时有序组织疏散;对处于危险地段,不按要求疏散的群众,可采取相应措施,强制带出火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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