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市州教育督导工作考核的通知
(湘政教督通[2010]11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市州教育督导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湘政教督〔2010〕2号)和《关于修改<2010年度市州教育督导工作考核细则>部分考核指标的通知》(湘政教督通〔2010〕1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近期召开市州教育督导工作年度考核座谈会议,对各市州2010年度教育督导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依据《2010年度市州教育督导工作考核细则》和《关于修改<2010年度市州教育督导工作考核细则>部分考核指标的通知》中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市州教育督导机构与队伍建设、“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和教育强县市区视导及县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督学责任区的建立与实施,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教育督导日常工作等五个方面。
二、会议程序
与会人员集体听取各市州政府教育督导室2010年度教育督导工作情况的汇报(时间8-10分钟),并对各市州上报的材料进行交流评比。由与会人员集体投票评选年度工作先进单位,投票结果与市州教育督导工作年度考核“一票否决”指标结合,决定2010年度市州教育督导工作考核结果。
三、与会人员
2010年度市州教育督导工作考核座谈会议与2010年下半年全省教育督导研究会常务理事会议结合进行,请各市州主任督学、教育督导室主任参加。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必须按照《关于印发<2010年度市州教育督导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湘政教督〔2010〕2号)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打分,写出自查报告和汇报材料;并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凡涉及到县(市、区)的考核指标,必须将各县(市、区)的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收集齐全,在此基础上,将有关资料按五个一级指标分类归档。评审会议上,提交自查报告和汇报材料各40份,佐证材料各1份。
2、本次会议在常德召开,会期一天,请与会人员于2010年12月22日下午到常德市共和大酒店(常德市柳叶路88号)报到。按惯例,与会人员每人交会务资料费400元。因宾馆接待能力有限,会议不安排与会议无关人员的食宿等。各市州参会人员姓名、性别、职务请于2010年12月15日前报常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联系人:李建坤,联系电话:0736-7717300,13786668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