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16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建立健全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建立健全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
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为进一步规范烟草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烟、走私烟等非法经营活动,取缔无证照经营烟草制品的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建立健全我区烟草市场清理整顿长效机制,特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守土有责”的方针,完善“地方政府领导,各部门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划分,加大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力争侦破一批大要案,摧毁一批制售假烟网络,进一步规范我区烟草市场经营秩序;通过严厉打击名烟名酒店、宾馆饭店、酒吧等特殊经营场所经营“假、非、私”烟的行为,严查物流公司、货运站非法储存、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有效遏制涉烟违法行为;通过严厉查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逐步杜绝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的现象。
三、组织机构
为建立健全我区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