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制定广西“十二五”城镇影院发展专项规划。2012年年底前完成全区地级市数字影院建设改造任务,完成部分县级市数字影院建设改造任务。2013年至2015年完成县级市和有条件县城的数字影院建设改造任务。
(二)执行《
电影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改建拆建电影放映设施,须报县级以上电影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对被侵占或改变用途的电影放映场所,要进行整改,限期恢复电影放映。
第八条 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城镇影院建设。自治区采取措施,加大投入,通过信贷、税收优惠、补贴奖励等多种手段和措施,加强城镇影院建设。各市县要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支持城镇影院建设。
第九条 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建设商业影院和社区影院。各地对数字影院新建项目选址、立项、征地、投入、办证等应给予大力支持,依法减免税费。对城镇数字影院建设使用国有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给予土地供应支持,其中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按法律法规规定以协议方式供地,投资者要专地专用,不准改变用向。对原国有电影企业土地使用给予政策支持,可以采取授权经营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
第十条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电影生产企业,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服务。对非公有制电影企业在投资核准、土地使用、财税政策、融资服务、对外贸易等方面给予国有电影企业同等待遇。
第十一条 深化院线制改革。着力培育国有骨干院线,成立广西城市影院投资公司,发展跨区域规模院线,探索院线经营规律、营销方式和管理经验。加强全区电影放映票务系统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影院经营服务水平。大力发展主流院线市场,开发二级市场和社区电影市场、农村放映市场,积极开发电影的电视点播、家庭影院放映、互联网点播、手机等移动多媒体播映等市场。
第十二条 加强国产影片发行放映考核奖励。进一步扩大国产影片发行放映,认真落实年放映国产电影时间不低于年放映时间总和三分之二的有关规定。继续执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度,用于加强电影行业宏观调控和促进国产电影发行放映。扶持广西原创电影进入院线、农村、社区、学校等放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