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17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糖业发展局(副厅级),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一、职责调整
将原自治区经济委员会(自治区中小企业局)的糖业发展等相关职责划给自治区糖业发展局。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糖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起草糖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区糖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优化糖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监测、分析全区糖业运行态势,统计并按权限发布糖业相关信息,开展行业损害预警预测,拟订糖业近期调控目标、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地方食糖储备调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糖业发展重大问题,指导食糖批发市场建设。
(四)负责糖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和糖业技术进步、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提出糖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糖业行政许可项目。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糖料作物种植发展规划,协调解决蔗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六)指导全区糖业开展国际合作,提出利用外资和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建议。
(七)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糖业发展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