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设立原则:集散交易市场的设立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城市发展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近郊四区原则上不再新增废旧金属集散交易市场,可根据需要设立2-3个生活性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和1-2个废旧电子(家电)交易专业市场。新设立集散交易市场,必须由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论证。三县和红古区依据本县区规划设置,对不符合规划、未取得经营资质的交易市场予以取缔。
6.集散交易市场的管理:集散交易市场应建立健全治安、消防、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卫生等管理制度及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市场内各经营主体必须符合市场分类管理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集散交易市场由市商务主管部门管理,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三)建设兰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工产业园区
1.实施企业: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兰州鑫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甘肃西部废金属专业市场有限公司。
2.建设目标:新建兰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工产业园区。
3.建设内容:计划选址在城市近郊,占地500亩,建筑面积共计55076 m2。园区分设5个加工中心:
(1)塑料废纸加工中心,年加工处理废塑料10万吨,废纸20万吨。
(2)废旧金属加工处理中心,年加工处理回收废金属30万吨。
(3)废橡胶加工利用处理中心,年加工处理回收废橡胶5万吨。
(4)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拆解各类汽车3000辆。
(5)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加工中心,年加工处理回收电子产品1.5万吨。
4.项目投资:计划投入资金5.95亿元。
5.建设原则:按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增强和提升废纸、废塑料(废饮料瓶)、废金属、废橡胶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品种的综合分拣加工能力和水平,形成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和符合环保要求的分拣加工中心。
四、实施步骤
按照统一规划、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整个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 2010年,在抓好城关区、七里河区社区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推广经验,全面推进,建成200个标准化社区回收站点,提升、改造甘肃西部废金属专业市场、市兴利废旧电子产品市场。
(二)2011-2012年,建成400个标准化社区回收站点;提升、改造兰东废旧回收综合市场、甘肃西部明达再生物资市场、永登废金属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