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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加快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厂房建设,配套建设生产性服务设施和公共租赁住房等生活性服务设施,到2012年年底,起步区和发展区全面实现基础设施、生产性服务设施和生活性服务设施“三到位”,主导产业和产业发展集群初具规模,每个产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亿元以上、税收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加快专业园区建设。依托中心镇和有条件的小城镇,规划建设一批专业园区。2012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专业园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园区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入驻企业、就业人口和税收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二)大力实施城市老城区改造

  加快城市老城区改造。对省辖市、县(市)建成区内用地功能混杂、人居环境较差、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棚户区、旧住宅小区和传统商业街区以及污染严重、对居民生活干扰较大的二三类工业、仓储区进行改造,力争2012年年底前完成建成区内棚户区、旧商业区和城市景观道路、主干道两侧区域改造以及二三类工业、危险仓库搬迁改造。对不具有保护和利用价值的旧住宅小区,2012年年底前全部实施改造;对尚有实用价值,但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完善、环境较差的旧住宅小区,按照既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又改善居住条件的要求,实施以整容、拆违、补建、配套、改造为主要内容的改善工程,力争2012年年底前省辖市和县城全部完成改善任务。

  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按照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群众受益的原则,集中力量加快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庄和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内村庄改造,力争2012年年底前省辖市现有建成区内的城中村全部实施改造,县城、县级市实施改造80%以上。城市新区功能区、产业集聚区和城乡结合部村庄基本完成一体化改造,避免形成新的城中村。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以铁路系统棚户区改造为突破口,参照省属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奖补标准,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力争2011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任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工矿企业结合棚户区改造,依照规划利用自用土地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重点实施600个经省政府批准列入规划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2010年完成各类棚户区拆迁735万平方米、开工建设1034万平方米、竣工340万平方米、投资123亿元,其中铁路系统棚户区完成拆迁61.9万平方米、改造71.3万平方米、投资4.9亿元;2011年完成各类棚户区拆迁1235万平方米、开工建设1054万平方米、竣工800万平方米、投资135亿元,其中铁路系统棚户区完成拆迁38.8万平方米、投资3.1亿元;2012年完成各类棚户区拆迁803万平方米、开工建设841万平方米、竣工709万平方米、投资163亿元。

  (三)大力发展住房和房地产业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廉租住房建设三年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税费优惠等政策,加快中央投资补助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逐步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范围扩大到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的进城务工人员。以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产业集聚区职工公寓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加大政府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选择试点,探索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规划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010年开工建设廉租住房467万平方米、竣工35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1.8亿元,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85万平方米、竣工38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4亿元,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09万平方米、竣工10.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5.9亿元;2011年开工建设廉租住房435万平方米、竣工33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51.4亿元,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15万平方米、竣工40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4.1亿元,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92万平方米、竣工11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1.4亿元;2012年开工建设廉租住房85万平方米、竣工334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2.8亿元,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26万平方米、竣工411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2亿元,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94万平方米、竣工15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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