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树地震恢复重建总项目册》(修订稿)的通知
(青发改投资[2010]1247号)
各有关地区、单位:
为加快推进玉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强恢复重建项目实施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及省玉树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我委会同玉树州和相关部门,按照《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排和中央财政资金包干总数和分类控制数的通知》(财建[2010]355号)要求,对7月15日下发的《玉树地震恢复重建总项目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项目册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玉树地震恢复重建总项目册》(以下简称“总项目册”)是开展玉树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工作,进行项目初步设计以及项目审核、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玉树州、各行政主管部门及项目法人和援建单位要充分认识恢复重建任务的艰巨性和紧迫性,把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严格按照《总项目册》确定的项目,坚持优先恢复重建城乡居民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抓紧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和生产生活秩序的总体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确保科学、依法、统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