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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青发改稽察[2010]1279号)


各州(地、市)发展改革委,各项目责任主管单位: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向我省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10]288号),指出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在今年春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目前仍有少数项目存在未开工建设和整改不到位的现象。为了使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能够在中央检查组秋季检查时得以全部解决,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对2008年第四季度至2010年7月底前下达的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开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对尚未开工的项目逐个进行梳理检查,查找原因,进行补救,同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督促项目加快建设进度。

  1、前四批中央投资项目

  各州地市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针对每个项目的具体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督促项目在9月15日前全部开工建设。

  2、今年6月30日(含6月30日)前下达计划的中央投资项目

  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落实各项开工条件,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做好招投标等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在中央检查组10月上旬检查前全部开工建设。

  3、今年6月30日以后下达计划的中央投资项目

  各地区、各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尽快落实项目勘察、设计、论证分析等前期工作,抓紧完备土地、环评、项目审核备案等前期手续,确保项目在国家计划下达3个月内全部开工建设。

  二、对中央检查组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请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委和相关部门按项目派专人逐一督促整改,务必在9月2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中央检查组春季检查后下发整改通知书中提出整改的项目有:⑴西宁市刘家沟生活垃圾场及环卫设施二期工程资金缺口大、进度缓慢;⑵西宁市湟川中学迁建项目无初步设计批复文件;⑶湟源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自筹资金来源未落实;⑷同仁县扎毛水库工程存在地方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的问题。

  三、请各地区及有关部门按照以上要求和责任分工抓紧开展相关工作,并于9月10日前将落实情况书面(含电子文档)报送我委。主要报送内容:一是自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下达的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实施和发挥效益情况的报告;二是中央检查组春季检查后下发整改通知书中提出整改的项目落实情况;三是前四批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进度报表、2010年6月30日前下达计划的中央投资项目进度报表、2010年6月30日以后下达计划的中央投资项目进度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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