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农业综合服务站管理提高服务效能的通知
(成农办〔2010〕128号)
各区(市)县农发局:
为认真贯彻全省农技推广体系与改革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农业综合服务站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成办函〔2009〕188号)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农业综合服务站在推进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中的作用,不断提升我市农业公共服务能力,规范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效能,为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度
各区(市)县要结合本地农业生产的特点,根据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岗位责任,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对象及内容,量化工作指标和目标任务。将公益性职能细化成岗位职责,作为基层农业综合服务站及个人年度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全面推行工作日志,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和考勤制度等相关制度。要将基层农业综合服务站职能任务、农技人员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制度上墙公布,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
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办法,积极推行由服务对象、县农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三方共同参与的绩效考评机制。要将农技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农技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考评结果要与农技人员奖金分配、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继续教育、评先评优等挂钩。
三、创新农业技术服务方式
围绕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农民需求,不断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方式方法。积极推行以农民需求为核心的服务新方式,全面推行以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合作社、企业、基地等)为主要模式的工作责任制度,形成农技人员抓示范户、示范户带动辐射农户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新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现代传媒开展技术服务,发挥“12316”、“农技110”、“农民信箱”、手机短信等现代服务手段的作用,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化。充分发挥高产创建示范片、农业试验示范基地等的辐射带动作用,建立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等农科教、产学研密切结合的有效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