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公布实施《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会员机房建设奖励办法》的通知

第三章 奖励申请流程

  第七条 本所认可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期协)组织的针对指引以及针对指引中“机房建设”项目的检查结果。
  第八条 会员向本所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提交机房奖励申请函(附一);技术中心确认并审核后将结果通知会员。

第四章 检查申请流程

  第九条 未及时参加中期协检查的会员可向技术中心提交机房奖励检查申请函(附二)。
  第十条 技术中心对会员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会员,技术中心制定检查计划并派出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检查方法为中国期货业协会颁发的指引检查细则。
  第十一条 检查小组根据现场检查结果整理检查材料,提交本所专家组审核;技术中心将审核结果通知会员。
  第十二条 检查二类达标的会员可获取70万元奖励。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如提交中期协的二类达标检查结果或“机房建设”二类达标检查结果,会员可获取30万元奖励;如提交中期协的三类达标检查结果或“机房建设”三类达标检查结果,会员可获取80万元奖励。
  第十三条 检查三类达标的会员可获取100万元奖励。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如提交中期协的三类达标检查结果或“机房建设”三类达标检查结果,会员可获取50万元奖励。

第五章 奖励款领取和用途

  第十四条 会员领取奖励款时,需提供盖有财税部门监制章的收据,内容填列:奖励款。需向本所提供接受奖励款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接受奖励的公司名称一致)、账号、开户银行(异地开户银行请注明行政区域)。
  第十五条 会员根据本办法获得的奖励款应用于本单位信息技术系统建设和运维开支。
  第十六条 会员不得以欺骗、瞒报或虚假信息等获取奖励,一经查实,本所有权取消其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发生变更或合并的,本所根据会员实际变更情况等核定是否已经获得奖励和奖励上限。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