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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指南(试行)》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的通知

  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三、适用范围
  本目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
  1、预防事故设施
  (1)检测、报警设施
  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3)防爆设施
  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5)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2、控制事故设施
  (6)泄压和止逆设施
  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散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7)紧急处理设施
  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放散、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8)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9)灭火设施
  水喷淋、惰性气体、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10)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11)应急救援设施
  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12)逃生避难设施
  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13)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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