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指南(试行)》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的通知
(黔安监管四[2010]143号)
各市(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法》、《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09〕159号)和省安监局《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黔安监管四〔2010〕110号)的要求,规范和指导全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工作,省安监局编制了《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指南(试行)》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公布之日起日起执行。
请各地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有关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也可告知相关单位在贵州省安全生产信息网站http://www.gzaj.gov.cn/“行政公文”栏的“公文公告”中下载。
附件:1、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指南(试行)
2、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
附件1: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指南(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二、术语和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