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安全生产、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资产管理、绩效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政事务等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卫生工作信息的编写与报送;负责全市卫生统计信息网络建设的全面规划,承担全市卫生系统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管理工作;承办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处

  起草全市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承办市属卫生系统市以上表彰对象的审核和推荐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指导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组织指导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

  (三)规划财务处(项目管理办公室、基建处)

  起草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推动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管理大型医用装备配置;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建议;组织拟定全省卫生装备管理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的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工作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规划,负责市级卫生基础建设的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

  负责综合性卫生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卫生政策和标准;起草本市有关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合法性审查,并依法报备案;承担有关卫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的法规规章和标准;承担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饮用水等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

  (五)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起草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对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实施紧急医学救援。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