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贵阳警备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交通战备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承办机关综合协调、文电、档案、机要、行政管理、宣传教育、信访、督办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承办目标绩效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人民防空、交通战备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并报批后组织实施;承办人民防空、交通战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及备案工作;承办本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三)人事处
承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指挥通信处
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机构建设,指导人民防空指挥所建设;负责组织编制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种保障方案并组织必要的演练;拟制全市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网的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人口疏散地域建设;指导和检查人防通信值勤和指挥通信警报等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组织人民防空知识的普及教育和人防专业队伍的组建和训练;组织人防指挥、通信业务培训和学术研究;负责人防通信、警报所需经费、器材的申报和计划安排。
(五)工程建设管理处
拟订全市人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人防指挥、公用人防工程建设,指导监督区(市、县)人防指挥、公用人防工程建设;承办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设计的审批、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指导、检查人防工程的管理、平战转换手段的落实和平战结合开发利用工作;负责人防工程档案建立、管理;组织、指导人防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术研究。
(六)交通战备处
拟订国防交通工作实施意见和办法;拟订国防交通网络布局、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基本建设规划、计划和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承办国防运力动员和征用工作;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战备物资的储备和更新工作,并根据上级指示组织调用;承办国防交通保障物资器材的购置、储备和管理;承担本市区域内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工作;承担交通正规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战时医疗救护、运输和物资供应等支前工作;组织国防交通学术研究;组织本市区域内卫星火箭残骸落区的安全防护和残骸回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