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贵阳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14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
《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贵阳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贵阳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1号)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0〕6号),设立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贵阳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人民防空、国防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二)拟订全市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制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监督全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人民防空事项;监督检查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
(四)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开展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拟订和实施全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和指导城市防空袭演练;负责市级人民防空指挥所建设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口疏散地域建设。
(五)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监督管理,开展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协调利用邮电、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防空通信值勤和通信警报网的维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