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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依申请公开

  本机关受理申请人根据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并已将可以依申请公开的部分信息列入了《目录》。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除了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以外,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上海市安全生产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21-54667131;54667000

  传真号码:021-54666813

  通信地址:复兴中路593号18楼,上海市安全生产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20

  电子邮箱地址:xxgk@shsafety.gov.cn。

  (二)申请提出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将电子版《申请表》下载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邮件到达本机关邮件服务器时间为申请时间。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门式服务窗口,填写《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下图:图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四)收费标准

  按照市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所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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