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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文化厅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文化厅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文办发〔2010〕84号)


机关各处室:

  现将《山西省文化厅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印发你处,请周知并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日

  山西省文化厅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努力为机关干部职工就餐提供优良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关食堂自主经营,机关通过误餐补助(刷卡)方式解决干部职工加班、应急等就餐问题。

  二、机关食堂应当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卫生、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

  三、确保饭菜品种质量,维持稳定合理的价格。

  四、保持餐(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必须洗刷干净,平时存放在消毒柜中;生、熟菜板(刀具)要分开,不能混用;确保就餐食品卫生安全。

  五、机关食堂应当根据干部职工就餐情况和实际需求提供合理、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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