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文化厅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文办发〔2010〕84号)
机关各处室:
现将《山西省文化厅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印发你处,请周知并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日
山西省文化厅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努力为机关干部职工就餐提供优良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关食堂自主经营,机关通过误餐补助(刷卡)方式解决干部职工加班、应急等就餐问题。
二、机关食堂应当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卫生、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
三、确保饭菜品种质量,维持稳定合理的价格。
四、保持餐(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必须洗刷干净,平时存放在消毒柜中;生、熟菜板(刀具)要分开,不能混用;确保就餐食品卫生安全。
五、机关食堂应当根据干部职工就餐情况和实际需求提供合理、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