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建设的通知
(晋文办发〔2010〕81号)
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明确岗位职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现就我厅各处室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精简、高效、统一,定岗、定责、全覆盖”的原则,对机关各处室和每个岗位在管理过程中所应承担的工作内容、工作数量、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以及拥有的权利和应负的责任以规范的文本形式确定下来,使机关岗位责任更为明确,工作任务及标准更为具体,工作运行更为规范,切实激发机关干部的责任心、紧迫感和危机感,使每名干部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机关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为建设和谐文明、民主高效的机关环境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工作内容
建立处室岗位责任制,并以此为基础制作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书。具体要求如下:
1、岗位责任制的内容。主要包括本处室工作岗位设置,每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任务目标等。
2、岗位责任书的编制。由各处室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并按照上述要求,拟定岗位责任书的基本内容;同时制定处室职位设置与职责分工图。处室领导的岗位责任书由处室起草并提交党组研究批准。各处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书正式定稿以后,要将打印件一式两份并拷盘报厅办公室备案。
根据岗位责任书统一制作处室成员职责分工图,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以及监督方式等。
三、具体要求
1、各处室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处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将这项工作安排好、落实好,进一步提高机关作风建设和管理水平。
2、各处室要根据本处室实际认真填写有关内容。特别是涉及个人部分的内容,要实事求是,简便易行,操作性强,要通过岗位责任书,达到约束引导激励提高的目的,进一步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和社会形象。
3、各处室要以建立岗位责任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要通过对本处室岗位职责进行疏理,重点查找机关管理工作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岗位责任制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