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减少次生灾害发生的紧急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减少次生灾害发生的紧急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0〕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7.16”降雨过程期间,我市万源、渠县、宣汉、达县、通川区等地普降暴雨,引发了大量地质灾害发生,目前已造成3人死伤,3人失踪、4人受伤。因山体垮塌阻塞河道造成次生灾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大意思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减少次生灾害发生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组织力量对“7.16”降雨过程诱发的地质灾害和形成的隐患开展一次全面彻底排查,特别是沟口泥石流堆积扇、靠山、靠崖以及城镇、居民集聚区、旅游景点、学校、交通干线、工程施工场所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逐一进行拉网式排查和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消除隐患。在每次降雨过程来临前,要扩大地质灾害巡查面,对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地段实施全方位和全程监测,防止灾害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密切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天气信息,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并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给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

  三、加强汛期值守。要认真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了解灾情,关注灾情变化趋势,实行每天下午5点日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和政令畅通。

  四、做好突发性灾情、险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地方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第一时间快速赶赴灾害现场,指导和帮助当地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迅速落实有效应对措施,避免二次灾害发生。

  五、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作用。群测群防是乡(镇、街)、村(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工作,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的预防、监测工作落实到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划定责任区、指定负责人、制定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基础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的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订方案,明确本地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加大培训的力度和广度,使乡(镇)、街和村(居)干部群众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让群众“懂得了,记得牢,用得好”,力争做到人人知道灾害前兆、监测方法、报警方式、躲避路线等,为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水平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