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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畜牧局关于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青岛市畜牧局关于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青牧发[2010]46号)


  为适应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需要,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增强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农业部和省、市政府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畜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国家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障城乡居民的消费安全为目的,以控制动物疫病、药物残留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通过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畜产品生产环节的管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扩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覆盖面,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协调配合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科学管理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日常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全面监测与定点监测相结合的原则;“五不放过”的原则(即不安全畜产品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案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原因分析不透不放过;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惩处不放过;后续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到明年底,生鲜乳收购站全部实现持证规范经营,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达到100%;饲料、兽药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畜产品中违禁兽药及化合物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注册、登记的出口企业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完善生产源头治理和质量控制措施,努力提高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标准化、品牌化程度,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主要任务
  1、强化生鲜乳专项整治。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整治环节,强化生鲜乳质量监测与监督执法,严厉打击生鲜乳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与检测技术培训,实现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生鲜乳收购站持证率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100%。
  2、开展饲料质量安全整治。提高饲料监管能力,严格生产行政许可,强化持证企业监管,坚决查扣销毁“三无”饲料产品,扩大瘦肉精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监测范围,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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