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拟订全市科技政策等规范性文件;编制实施软科学研究计划;研究提出加强科技咨询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全市科普工作,承担市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科技依法行政的相关工作;指导“科教兴市”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科技进步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育计划。
(三)发展计划与财务处
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专题科技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市社会事业领域科技支撑计划及基础研究计划;研究拟订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拟订科技经费财务管理的制度,负责本级科技部门预决算,并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管理科技统计的相关工作。
(四)高新技术处(市火炬计划项目办公室)
研究提出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承担国家、省、市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科技产业园、科技专业镇、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特色产业基地的申报、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创新型企业和产品的认定、申报工作;组织实施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大示范工程、信息化建设工程;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计划;组织申报实施国家、省科技支撑计划、火炬计划及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国家、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监理工作;负责省民营科技企业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大研发机构、企业院士工作站、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认定、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业的相关工作。
(五)国际合作处
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承办全市对外科技技术交流合作中有关团组、人员出国(境)初审事项;负责对外科技宣传工作。
(六)科技管理处(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拟订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措施;管理科技成果鉴定、推广、保密、技术转让等工作;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前的审核工作;负责技术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市场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组织实施科技进步奖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申报省、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和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计划,对立项计划项目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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