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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闲置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闲置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文[2010]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41号),为全面摸清全市土地闲置情况,有效盘活闲置土地,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经研究,决定成立闲置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李庆贵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贾全明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吴毅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东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秀志 市住建局局长
  魏尚志 市房管局局长
  于树森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世军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丁庆春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绍君 市法院副院长
  刘好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汪 晓 市规划局副局长
  文占峰 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李跃勇 红旗区区长
  孔凡旭 卫滨区区长
  王 宁 牧野区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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