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化技工院校教学改革。调整专业结构,建立健全以工作任务为引领的“一体化”课程体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管理体系、以就业能力为核心的课程认证体系、以职业标准为依据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的一体化教材体系。积极组织开展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观摩评比活动。
4.建立完善技工院校教师继续教育和到企业实践制度,实施技工教育师资培训计划,每年安排100名一线教师到高等院校或企业培训,大力培养“一体化”、“双师型”教师,提高技工院校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
1.完善高技能人才选拨评价体系。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不断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积极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选择10家高技能人才培养试点企业,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特点和岗位需要,对国家题库的试题考核内容作30%的调整。对技术复杂、操作性强的职业(工种),其一线高技能人才的考评,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生产现场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定等方式组织实施考核鉴定,重点评价执行操作规程、解决技术难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2.加快推进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面向职业院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建立职业院校学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业准入制度以及劳动力市场有机联系的运行机制,增强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
3.积极开展农民工技能水平评价。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能力考核,按规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新乡市“建设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市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国资、工信、农办、农业、科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市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通报、交流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做好各项实施工作。
(二)建立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
1.多方筹措资金。按照上级支持引导、市县配套、学校自筹和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采取招商引资、银行贷款、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等方式,多元化、多渠道筹集全民技能振兴资金。
2.建立长效投入机制。设立全民技能振兴专项资金,理顺融资渠道,确保资金使用。资金来源渠道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