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建设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文[2010]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新乡市建设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四日
新乡市建设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现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乡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市框架协议》提出的各项目标,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全民技能素质,推进新乡人力资源强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按照“明确目标、统筹规划、项目推进、分步实施、示范引领、全面推动”的总体思路,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全民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为推进我市生产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技能储备和人才支撑。
二、目标要求
到2014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实用人才培训126万人,就业率达到90%以上,其中,就近就地向种植、养殖等特色经济农业转移25万人,向本地二、三产业转移就业50万人,向外地转移就业40万人,完成职业技能鉴定20万人次,新培养高级工2.2万人,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0.8万人,使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26%,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6%,建立基本能适应各类劳动者职业生涯阶段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使50%的技能劳动者提高一个技能等级,使技能人才供给基本满足我市现代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三、实施内容
(一)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
1.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到2014年,在市高级技工学校、省经贸高级技工学校的基础上建成两个年培训能力5000人以上的综合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在新乡县技工学校、卫辉市技工学校的基础上建成两个年培训能力3000人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在长垣、延津、原阳、获嘉4个劳务输出基地县,每县建成1个年培训能力2000人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以示范基地为龙头,建立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网络体系,提高培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