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努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
进一步落实我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继续实行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进一步改善农产品流通设施条件,提高农产品产销组织化程度。组织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检查,完善政府投资修建的农贸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努力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四、重点保障农业生产要素供应
继续实行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保障化肥企业正常生产用电、用气供应,不得对化肥企业拉闸限电,切实落实化肥淡季储备政策和计划安排。进一步组织好煤电油气供应保障,加强组织协调,搞好运力衔接,确保冬春季能源供应。要组织好煤炭生产供应,优先保证发电用煤运输,煤电双方要衔接好2011年度电煤供需合同,保持煤炭价格基本稳定。要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电力供应,不得随意拉闸限电。增加成品油特别是柴油供应,重点保障农副产品等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用油。各地区要提早做好明年春耕备耕工作,提前组织好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生产、供应和储备,确保明年春耕农资价格基本稳定。
五、进一步强化价格监测预警预案
进一步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的监测,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适时发布市场供求、价格信息,合理引导消费。要加强价格预警,加强市场价格信息分析,及时掌握主要商品生产、交易量和生产成本、流通环节加价、政府储备、资金流向、库存变动等情况,做出准确预警。要针对可能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的商品和苗头性问题,及早制定价格调控预案,及时有效解决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价格临时补贴预案,组织落实财政专项资金和价格调节基金,适时启动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财政有困难的地区,省和市级财政要给予适当补助。按照隶属关系,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的补贴,各大中专院校要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切实安排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各地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做好价格临时干预预案,必要时由省政府授权市(州)政府对重要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