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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组织做好第三批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创建申报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同时,对渔业主导产业规模大、集中度高、优势明显,并能结合其他农业、林业相关产业,实现生态循环利用的重点渔业区域,应规划建设现代渔业综合区,现代渔业综合区的规划编制参照《浙江省现代农业综合区规划编制导则》(浙农园办〔2010〕2号)执行。

  三、强化管理,建立健全现代渔业园区建设工作制度

  为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和检查指导,我局决定建立全省现代渔业园区建设联络员制度,在省、市、县三级设立联络员。要求各市、县明确一名园区建设工作联络员并以市为单位报送我局(附件2),定期上报园区建设进展情况,开展园区宣传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1:
  第三批申报省现代渔业园区创建点汇总表(主导产业园区)

地市县区园区名称承担单位建设规模(亩)建设内容计划投资(万元)建设期限是否属于综合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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