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任务
| 主要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完成时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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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2015年,石油炼制、化工、医药、农药、印染、印刷、活性炭、喷漆、涂料、塑料、橡胶、电子以及服装干洗等行业完成挥发性有机废气整治。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经济和信息化委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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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淘汰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淘汰未配套建设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2012年年底前,淘汰自备电厂纯发电的小火电机组,淘汰窑径3.0米以下的水泥磨机(生产特种水泥的除外)。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厅
| 201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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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实施城市综合整治工程
| 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城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搬迁改造。禁止在城市市区及其近郊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经济和信息化委
环境保护厅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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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力度,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到2015年,银川、石嘴山两个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城区的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70%以上。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经济和信息化委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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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城市集中供热。在城市城区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效率低、污染重的燃煤小锅炉,逐步拆除已建燃煤小锅炉。加强集中供热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综合污染防治工作。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经济和信息化委
环境保护厅
住房城乡建设厅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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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制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尘措施,确保施工工地内外环境整洁。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环境保护厅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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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城市市区内排放油烟的所有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都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城市市区内的居民住宅或者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不准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工商局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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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提高绿化水平,减少城市市区和城乡结合部裸露地面。加大道路和地面改造的投入,逐步改造低质材料路面,减少城市道路扬尘。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林业局
住房城乡建设厅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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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工程
| 积极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加速“黄标车”和低速载货车淘汰进程。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公安厅
交通运输厅
商务厅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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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实施统一的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对 “黄标车”实施区域限行。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公安厅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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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管理,基本建成全区机动车排气检测和监督管理信息网络体系。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各地政府
| 自治区公安厅
交通运输厅
| 201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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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环保标志管理、机动车环保检验与维修制度,对排放不达标车辆进行专项整治。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公安厅
交通运输厅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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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新建加油站、储油库必须按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建设。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商务厅
发展改革委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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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绿色交通。鼓励城市公交车(含出租车)使用清洁能源或替代燃料。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禁止排气不达标的公交车(含出租车)上路行驶。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公安厅
环境保护厅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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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实施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 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推广“四位一体”和大中型沼气工程等能源生态模式。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农牧厅
经济和信息化委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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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能源化、氨化、微贮等技术,实现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力争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农牧厅
经济和信息化委
科技厅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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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杆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市周边、交通干线、机场周围空气质量。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农牧厅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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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采用节能炉灶。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燃料,逐步淘汰传统高污染炉灶,促进节能减污。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农牧厅
经济和信息化委
科技厅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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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严格环境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大气污染
| 严格实施环境准入制度。对超过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且环境无容量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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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加强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电解铝等高耗能、重污染项目的审批管理,严禁化整为零,违规审批和建设。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经济和信息化委
环境保护厅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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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引导区域内重点产业合理布局。建立产业转移环境监管机制,加强产业转入地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的环境监管,防止污染转移。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发展改革委
经济和信息化委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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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确保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按期完成。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经济和信息化委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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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 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及其配套规章、制度等,完善大气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体系。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 自治区法制办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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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境执法监管水平,到2015年,重点区域辖区环保部门应具备环境应急监测与监察能力。加强区域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优化完善区域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到2015年,全区各市县重点区域全部建成大气自动监测体系。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到2012年,重点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 201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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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建立完善环保经济政策,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 继续实施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差别电价。严格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保核查。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
经济和信息化委
环境保护厅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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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工作。建立绿色信贷制度,加强环保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对重点企业进行环保信用评级。
| 各地政府
各大商业银行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财政厅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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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着力推进重点治污项目和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财政厅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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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强化科技支撑
| 加强区域大气污染形成机理研究。以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脱硝和重点行业工艺废气为重点,加快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研发与推广。加快高新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科技厅
环境保护厅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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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 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倡导绿色消费等环保实践活动,加强学校环境教育,普及环境知识,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建立公众参与平台,加大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指导企业对公众公开环境信息。
| 各地政府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教育厅
| 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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