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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职责分工
 
 (一)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继德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郑继祖,市建设局局长宋智虎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市统计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文广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为成员单位的兰州市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并由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协调联络人员。
  (二)市建设局负责全市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数据的整理、核查、上报等工作;负责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培训工作。
  (三)市直有关部门和在兰高等院校负责完成业务管理范围内建筑的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
  (四)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抽取的样本街道、样本建筑、样本乡镇的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
  (五)市供电、燃气、供热、供水等能源生产供应单位及可再生能源设备供应商等负责向统计调查单位和市建设局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及档案资料。
  (六)市墙改节能办负责报表的发放、催报、接收、录入、汇总、分析和具体协调指导等工作。
  (七)市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资料的报送采取逐级报送的方式。市直有关部门和在兰高等院校等统计报表资料直接报送市墙改节能办;样本街道、样本建筑、样本乡镇统计报表资料由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市墙改节能办。统计报表需报送纸质文档及电子版各1份,并加盖公章。市墙改节能办组织统计数据的录入、编辑、审核、分析并形成统计报告后报市建设局(信息平台的启用,由市建设局另行通知)
  (八)市城建设计院受市建设局委托作为市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实施的技术支撑单位和能耗监测平台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的技术咨询及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的建设、运行等工作。
  (九)市级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经费由市建设局和市财政局根据需要协商解决,县区级工作经费由县区财政解决。
  四、时间要求
  (一)2010年8月10日前,完成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和能耗统计工作,建立能耗统计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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