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广泛开展残疾青年职业教育培训。各级残联、教育和民政等部门要以就业为导向,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青年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鼓励和扶持各类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经费投入,在生产实习基地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安置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
(六)开展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活动。各县区要将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纳入当地扫盲工作整体规划,同步推进。残疾人教育机构、各有关部门和民间组织、残疾人所在单位要积极开展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工作,把扫盲与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降低残疾青壮年文盲率。
三、强化管理,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一)不断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开展个别化教学,使不同类别、不同程度残疾学生都能够得到和谐发展。要加强残疾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注重残疾学生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提高其生活自理、与人交往、融入社会和劳动、就业的能力与水平。特殊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全国盲、聋、
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有关学科标准开设课程,结合实际,针对不同类别残疾儿童少年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积极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构建国家、地方、校本三级课程体系,增强课程的针对性、适应性。要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全面提高特教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各级教育部门要重视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加大指导和监控力度,提高随班就读教学质量,努力降低辍学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断扩大随班就读规模。要定期组织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不断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进程。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积极推广和应用国家特殊教育资源库和特殊教育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促进优质特殊教育资源共享。要加快特殊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加强教师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逐步普及学生微机室、教师电子备课室和校园网络,积极实施多媒体进教室项目。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整合与应用,提高残疾学生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