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0〕13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在落实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方面总体情况是好的,对保证政府系统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转、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对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不及时、不准确;有的未设专门值班室,夜间值班由传达室临时工作人员代替;有的值班室没有配备必需的设施,或已配备但损坏未及时修复。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是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政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是正确应对各种情况、及时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级、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把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积极推进政务值班工作规范化。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各级政府、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以及与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均应设立专门的值班工作机构或赋予内设机构值班工作职能,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履行本级、本部门、本单位的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能。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等敏感时期,应加强值班力量。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标准和规范,加快应急平台建设,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为值班室配备值班专用电话和相应的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省政府总值班室(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值班工作的检查指导,对检查情况要定期向省政府领导报告并视情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突发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告。凡是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或本系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各级、各部门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尽快将有关情况报送省政府,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事情处理完毕。对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也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根据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是报告相关情况的责任主体。各市政府负责报告本市范围内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省政府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报告主管工作方面及发生在本部门、单位或系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逐级上报到省政府的时间距事件发生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