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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动创业人才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强化创业人才扶持政策。研究出台充分利用国家税收政策加强对高层次科技型创业人才的扶持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出台高效快捷简便的具体操作办法。对已进入产业化的科技型创业企业优先安排生产要素,优先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并采取灵活的土地使用政策,支持企业扩大产业规模。完善政府采购支持创业企业的有关制度,建立自主创新首台(套)风险分散机制等。以市为单位建立高层次科技型创业人才库,并从中选择一批业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创业人才和创业团队,逐步纳入全省重点创业人才库,对入库的创业人才要进一步研究制定帮助其更好更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科研机构体制改革步伐,推动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转制为企业或中介组织,支持科研机构并入企业或与企业组成研发生产联合体。
  健全创业人才服务网络。探索实施“创业人才创业服务卡”,综合各部门的优惠政策,明确行政许可事项,为创业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建立无障碍、全方位、个性化的创业服务模式。进一步提高对高层次科技型创业人才的行政服务效率,对各项申报手续和需审批核准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应督促基层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加强创业指导中心和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所属创业服务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创业人才联络员制度,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完善创业项目库建设和项目评估推介制度,形成有效采集和定期发布制度,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快培育知识产权、科技、人才、融资、法律、管理咨询等专业化的创业中介服务机构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省创业促进会、大学生创业联盟等社团组织和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各级依法成立创业促进会、联盟、协会、联谊会等,完善运行机制,发布创业信息,提供管理咨询,筹措创业资金。
  八、建立健全创业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创新评价机制。建立完善市场化、社会化的创业人才评价体系,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化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认可作为创业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探索新的人才评价方式,培育和规范人才评价中介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发适应科技型创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考核测评技术,不断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水平。
  完善激励机制。推广“以效益体现价值,用财富回报才智”的理念,让优秀创业人才有财富、有荣誉、有地位,充分调动创业人才的积极性,激发人才创业活力。对创业人才实行收益多元化分配,积极探索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有效形式和具体办法。开展“创业成就奖”评选活动,对创造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并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科技型创业人才给予奖励支持。在实施人才培养工程、科技进步奖励、先模人物评选表彰等工作中,增加优秀科技型创业人才的比重。
  健全保障机制。推动科技型创业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开展新兴产业专利战略与预警分析,切实降低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规避国际知识产权争端。支持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质押融资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创业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对其品牌发展的政策支持和侵权保护。对高层次科技型创业人才的户籍办理、社会保险、家属安置、子女入学等各个方面给予适当照顾,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地方建设创业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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