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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动创业人才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动创业人才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鲁办发〔2010〕21号)


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关于积极推动创业人才发展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8月2日

  关于积极推动创业人才发展的意见

  为激发全省各行各业的创业活力,壮大创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创业人才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推动我省创业人才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动创业人才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创业人才,特别是高层次科技型创业人才,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主力军,是扩大就业、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力量,也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必不可缺的人才群体。从我省创业人才发展现状看,主要存在高层次科技型创业人才总体规模偏小,创业活力相对不足,创业载体发展相对滞后,创业投融资体系不够健全,创新成果产业化率较低,有利于创业人才成长的体制机制与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进加强等矛盾和问题。当前我省正处在推进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阶段,深入实施重点区域带动战略、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培植壮大财源,都亟待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科技型创业人才。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快创业人才发展作为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保障改善民生、创造山东发展新优势的战略性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高层次科技型创业人才发展推动各类人才自主创业,带动广大劳动者就业,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
  二、把高层次科技型创业人才作为创业人才发展的重点
  实施创业人才推进计划,每年扶持一批高层次科技型创业人才创办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的的科技型企业,促使优秀科研成果以创业的形式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充分释放我省科技教育资源优势和潜能。支持和鼓励更多的科技人员,特别是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科技人才进入企业生产一线,不断壮大创业人才规模,支持创业企业快速发展。加快推进引进海外创新创业人才“万人计划”,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带团队,创办或收购科技型企业,优先引进能够在我省重点产业领域实现突破、有望形成经济新增长点的领军拔尖人才和创新团队来我省创业发展。推动优秀创业人才“二次创业”,鼓励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创业企业通过制度创新、科技进步和管理升级,把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三、建立完善支持创业人才发展的投融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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