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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3)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交流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省卫生厅负责)
  (4)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省卫生厅、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5)研究探索公立医院编制标准,科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省编办、卫生厅、财政厅负责)
  (6)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省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7)研究出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意见,启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根据卫生部试点工作安排开展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省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
  2.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主要工作目标:
  (1)探索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使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省卫生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负责)
  (2)指导试点地区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的价格,推进按病种收费试点改革,改进医疗服务收费方式。(省物价局、卫生厅负责)
  3.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主要工作目标:
  (1)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预约诊疗,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省卫生厅负责)
  (2)拟定全省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省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
  (3)修订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省财政厅、卫生厅负责)
  (4)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行为,制定112种常见疾病临床路径,继续推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省卫生厅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2010年度医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为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省政府将与各市政府签定责任状,各地区也要与基层实施单位建立目标责任制。
  (二)加强财力保障。各级政府要将2010年医改所需政府投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落实到位。要积极调整医改资金支出结构,完善补偿办法,将建立机制与增加投入有效衔接起来。要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止各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
  (三)强化评估考核。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改革进展和效果的督导评估,建立定期考核和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并组织开展五项重点改革实施效果中期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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