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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湖(蠡湖)新城流域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六)拆迁整治
  对太湖(蠡湖)新城的工业企业、分散村庄实施拆迁整治,以配合做好排水达标区、生态修复、河道整治等工程建设,保证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各项重点工程顺利推进,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太湖(蠡湖)新城的拆迁整治工作,拆迁总量约624万平方米。(牵头单位:滨湖区政府、南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太湖城管委会)
  2010年拆迁约207万平方米,其中滨湖区40万平方米,南长区2万平方米,新区15万平方米,太湖城150万平方米。
  2011年拆迁约250万平方米,其中滨湖区20万平方米,南长区10万平方米,新区20万平方米,太湖城200万平方米。
  2012年拆迁约167万平方米,其中滨湖区20万平方米,南长区2万平方米,新区15万平方米,太湖城130万平方米。
  (七)点源治理
  加强工业点源整治,通过关停并转、升级改造和实施清洁生产等措施,提高企业的废水接管率和集中处理率,减少水污染物排放,使太湖(蠡湖)新城范围的工业企业成为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示范企业。
  2010年太湖(蠡湖)新城范围内28家重点污染企业的废水接管率和集中处理率要达到100%,2012年区域内所有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的接管率和集中处理率达到100%。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行清洁生产,2012年底之前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要求的企业实施搬迁或关闭。(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秘书长任副组长,滨湖区政府、南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太湖城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和园林局、市太湖办、市园管中心、市市政产业集团18个地区、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无锡市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整治工作的进展和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研究推进“清水流域”建设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原则上以地区为主,其中跨区域骨干河道整治由市水利局负责牵头进行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工程具体实施由各属地政府负责,梁塘河湿地建设项目由市农委负责牵头进行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工程具体实施由各属地政府负责,供水安全项目由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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