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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服务业发展先进单位的通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服务业发展先进单位的通报
(鲁政字〔2010〕17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9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方式转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促进了全省服务业平稳较快发展。为表彰先进,贯彻落实省九届十次全委会精神,推进全省服务业跨越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省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服务业发展成效显著的济南市等10个市、省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济南市市中区等17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不断进取,开拓创新,促进服务业工作再上新台阶。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全省服务业加快发展,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09年度全省服务业发展先进单位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2009年度全省服务业发展先进单位名单

  一、服务业发展先进市(10个):济南市、青岛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泰安市、临沂市、聊城市、滨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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