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0〕24号)
经省政府《关于批准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2010年度第9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10〕718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高新区(虎丘区)征收集体土地1.3333公顷,其中耕地1.0149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10年度第9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保卫村1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苏州高新区浒墅关浒墅关镇保卫村1组1.3333公顷,其中耕地1.0149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 面积
(公顷)
| 土地补偿费标准
| 安置补助费标准
|
耕 地
| 1.0149
| 30万元/公顷
| 3万元/人
|
其他农用地
| 0.0336
| 30万元/公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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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 0.2063
| 30万元/公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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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用地
| 0.0785
| 30万元/公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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