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创建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和储备一批优秀人才。采取“大师+团队”的人才集聚模式,充分发挥泰山学者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梯次结构合理、整体优势明显、科研互补性强、富有创新活力的优秀团队,为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持续发展搭建高端人才孵化载体,带动促进一大批优秀后备人才脱颖而出。
4•加快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人才资本贡献率。充分发挥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对产学研合作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重大科研成果的深度开发和转化应用,大力促进科技成果与现实生产力的对接和转化,鼓励引导科技创新人才到一线创业,将人才智力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努力提高人才资本效应,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5•积极纳入国家科技创新人才体系,培养造就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对创新成就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大的优秀泰山学者人选,进行强化支持和重点培养,积极争取纳入国家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支持计划,力争部分人选进入“两院”院士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学者计划”等,着力培养冲击世界科技前沿的一流科技创新尖子人才和领军人物。
(三)目标任务
从2010年到2014年,实施泰山学者二期建设工程,在全省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重大工程、支柱产业、高新技术领域、重点学科中,设置200个泰山学者岗位,选聘200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组建200个以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为带头人、800-1200名中青年科研骨干为中坚的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
实施“泰山学者攀登计划”, 5年内遴选30-40名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团队效应突出的优秀泰山学者人选,给予重点培养和扶持,争取培养成为“两院”院士或相当层次的高端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二、泰山学者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条件
申请设置泰山学者岗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键作用和重大影响,在科研、技术上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雄厚的科研创新能力。
2•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发梯队。
3•近5年承担过国家级课题或省部级重点课题,发表和出版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技奖励或发明授权专利。
4•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条件,研发经费充足,有省部级以上研发平台。
5•产学研结合紧密,具备较强的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和良好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