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余姚市二期围区曹朗西路以东曹朗路以西区块围涂造地项目立项申请的批复
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批准余姚市二期围区曹朗西路以东曹朗路以西区块围涂造地项目立项的请示》(余土资〔2009〕75号)悉。现批复如下:
余姚市二期围区曹朗西路以东曹朗路以西区块围涂造地项目开发总面积75.9068公顷,开发前耕地面积0公顷,规划新增耕地面积65.1643公顷。经审查,我局认为该项目可行,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该项目实施后可以增加耕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土地生产条件。因此,同意对余姚市二期围区曹朗西路以东曹朗路以西区块围涂造地项目进行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