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平阳县昆阳至宋埠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意见
省水利厅:
2010年7月16日,我厅委托省公路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和专家对平阳县昆阳至宋埠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预审查,提出了专家组评审意见(附件1)。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提交了报批稿(附件2)。经预审,我厅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报批稿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二、该项目水土保持投资估算2118.52万元,其中912.27万元已纳入主体工程估算,本次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估算1206.25万元(包括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