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公共模块和专业模块考核合格者可报名参加高级技师论文答辩。答辩者应提交一篇应用专业知识解决生产实践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或进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的论文。
论文不得少于3500字。
第十一条 论文答辩合格者由业绩追踪考核组到答辩者所在单位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业绩追踪考核组由3到5名高级技师或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技师模块化考核:
(一)具有所报考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所报考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10年或累计工作满15年;
(二)具有所报考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技师模块化培训结业;
(三)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所报考职业(工种)工作满2年,并经技师模块化培训结业;
(四)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并经技师模块化培训结业;
(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报考职业(工种)工作满5年,并经技师模块化培训结业;
(六)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六名获奖者,省级技能竞赛前六名获奖者,深圳市市级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七)获省级、深圳市市级技能革新三等奖及以上者;
(八)获各部委颁发的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者、代表国家在国际重大技能竞赛项目中获奖者、取得本职业(工种)相应技术国家专利者;
(九)具有所报考职业(工种)20年以上的工龄,并经技师模块化培训结业。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技师模块化考核:
(一)具有所报考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在技师岗位连续受聘满3年或累计受聘满5年;
(二)具有所报考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高级技师模块化培训结业;
(三)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经高级技师模块化培训结业;
(四)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所报考职业(工种)工作满4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