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保障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0】186号)
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兰州市保障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兰州市保障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粮食局、兰州铁路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甘粮发电〔2010〕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储备必要的成品粮油,加强市场监督,保证全市粮油市场供应,把粮油市场价格稳定在适当水平,避免出现大的波动。重点是加大对市场粮价及购销存数量的监测力度,采取积极有效地调控措施,防止出现囤积居奇和借机涨价等不当市场竞争行为,保持粮油市场健康、公平、公正的流通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的主要工作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兰州市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负责全市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实施。
(一)建立和完善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粮油保供稳价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切实承担起保证本县区粮油市场和价格稳定的责任。各县区要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建立由粮食部门牵头,发改、财政、商务、物价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本区域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主要任务是:定期(每周或每旬)会商本区域粮油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强化对中间环节经营者的管理,必须把本县区具有一定规模、有影响力的粮油加工、批发、零售企业纳入管理范围,并与政府签订保证市场供应的责任书,防止囤积、哄抬价格;合理调度政府手中的粮油资源,将市级储备及时、准确、有效地投放市场,通过增加供应引导市场价格稳定。
(二)及时准确掌握粮油市场动向。各县区粮食、价格、商务等部门要在当地保供稳价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做好粮油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对重点粮油加工企业和经营规模大、库存粮源多、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的批发市场和零售企业要实行全覆盖,及时准确监测小麦、面粉、大米、玉米、菜籽油等主要粮油品种的价格;除监测价格外,还要监测批发、零售购销数量及主要粮油品种库存数量,于每周一将上一周监测数据并附简要分析报告上报市粮食局。市、县区保供稳价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对来自各渠道的粮油市场监测数据进行对比、校核和分析,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可比性。有关监测数据和分析结论要及时向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对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提出动用储备粮油保供稳价的意见和措施,适时调控粮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