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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6月份市政府交办督办事项回复落实情况的通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6月份市政府交办督办事项回复落实情况的通报
(兰政办发【2010】1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按照市政府对决策部署及交办督办事项落实反馈情况实行统计通报制度的要求及《兰州市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现将6月份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1、本月纳入统计的决策部署及交办督办事项共195件,其中本月发生173件、上月结转22件,重点办理件109件。本月全市及时回复190件,及时回复率为96%;及时办结182件,及时办结率为95%。
  2、本月及时回复和全面完成任务的有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等33个部门和单位和5个县区政府。14个部门和单位和皋兰县政府没有办理任务。
  3、本月按规定没有全部及时回复的单位及回复率为:市执法局50%、安宁区政府66%、市房产局66%、兰州高新区管委会75%、市建设局80%、城关区政府83%。
  4、本月按规定没全面完成任务的单位及完成率为:安宁区政府66%、市农委66%、市水利局75%、市旅游局75%、市建设局80%、市林业局80%、城关区政府83%。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兰州市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政府交办督办事项落实反馈情况实行统计通报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精神,加快制度建设和流程再造,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市政府对决策部署及交办督办事项的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将每月对市政府交办督办事项进行一次通报。承担交办督办任务的市政府督查室及办公厅各处室要切实按照“谁交(转)办、谁统计”的原则,将《兰州市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所确定的市政府对决策部署及交办督办事项均纳入统计通报范围,并认真搞好交办、督办及统计台帐登记工作,并在次月5日前及时报送统计表,确保统计工作的全面、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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