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认真规范地址命名和楼门牌编号
规范街路巷命名和楼门牌编号是全面、准确地采集人口有效信息,加强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要组织民政、公安、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共同开展街路巷和门楼牌清理整顿和编排更正。要制定具体标准,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街路巷名称和门楼牌不规范、变更不及时等问题,为实现“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奠定坚实基础。市民政部门(地名办)要尽快完成对市区全部单位、商户和小区、住宅的编号和楼门牌设置,县级民政部门要完成对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道路命名、街路巷牌设置和建制村的村标设置,以及单位、商户、住宅的编号、楼门牌设置工作。民政部门要与公安机关建立地名和门牌编排信息通报传递机制,对已完成命名、编号的街路巷、楼门牌,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资料,确保基础人口信息系统的信息质量准确、鲜活。
六、深入开展实有人口信息入户调查采集
各级政府要结合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实有人口信息大调查、大核对、大采集和集中录入比对工作。公安机关要部署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及时发现和集中解决突出户口问题。公安、计生、统计、房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综合各方面的调查需求,科学制定统计表格,对调查采集人员集中开展培训,制发统一规范的工作标识,切实做到入户采集一次完成。要按照先城市、后农村的工作步骤,以社区(村)为单位,整合社区(驻村)民警、居(村)委会干部、治保主任、流动人口协管员、人口普查员、计生专干等力量,组建信息采集专门班子,深入居民住宅、商业(饮食)网点、娱乐休闲场所、企业单位、厂矿工地、建筑工棚、出租房屋等部位和处所,对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寄住人口、未落户人员和在新境外人员开展拉网式清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栋不漏户、住户不漏人。入户调查工作要以常住人口户口全核对为基础,以流动人口、境外人员信息全登记为重点,突出加强房屋出租户、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精神病人等社区管理重点群体的信息采集和日常管理,落实社区(村)信息系统建设、基础信息采录、活动轨迹管理、重点人员管控等各项工作责任,努力实现实有人口管理“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管得住、控得严、服务好”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