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服务工作;推动涉侨和与港澳的经济技术、文化、教育等交流与合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人事秘书科
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政务公开、信息、档案、保密、财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外事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外事联席会议的组织、外事工作动态、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定期通报等工作;负责外事、侨务宣传工作。
(二)外事科
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核、审理、审批、确认和护照、签证的申办及管理工作;编制全市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协调市级团组的出访方案并组织报批工作;对因公出国(境)人员进行外事纪律教育,落实市级出访团组回国后的有关事宜;掌握出访团组(人员)在外工作情况,处理涉外事件;负责全市因公出访专办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境外记者来宜采访相关工作;负责与外国驻华使馆、领事机构的联系、交涉和交往事宜,协调处理我市公民和机构海外安全保护以及应急事件相关工作;承担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宜活动的管理工作。
(三)友好城市科
承担本市与国外友好城市以及其他方面的友好交往管理工作,推动与友好城市间的交流与合作;承办我市与国外建立友好城市的报批工作;负责市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事务,指导开展民间友好工作;协调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外事活动计划,承办市级领导的外事、侨务和港澳事务等重要礼宾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市政府网外文网页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市外事礼宾礼仪工作,负责接待来我市访问的重要外宾;审核在我市举办的重要国际会议;指导重点涉外参观点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侨务科
负责贯彻执行侨务政策,拟订并实施侨务工作规划;组织召开侨务工作联席会,处理日常侨务;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与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系、合作与交流,负责来宜的重要华侨华人和港澳人士的接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参与对重大涉侨及港澳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收集我市对外交往中的经济信息,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参与重大对外经贸交流合作事项的协调工作;负责跟踪我市外事、侨务、港澳活动中的经贸交往信息,做好牵线搭桥和后续服务的有关工作。